02.51 – 律师 : Aimé MANDEL – CN

他的职业:
艾梅•曼德拉是曼德拉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。他于1973年获得巴黎律师公会律师资格
,1975年获得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公会律师资格。他是商法和公司法部门的负责人。
他代表了超过40年的各种准政府机构以及日本重要企业,涉及保险业和各个不同工业领域(体
育用品、电影、消费电子、高尔夫球场、酒店、印刷业、农业机械、刺绣工艺、工具等)。同


时,他还代表那些希望出口或在日本设立业务的法国公司。
他在企业法方面提供咨询,包括公司法(成立、转型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准备工作、企业收购
和尽职调查)以及商法。他还在商事法庭进行辩护,并多次担任仲裁员。
他还通过曼德拉律师事务所与日本、美国和欧盟等国际同行的通信往来以负责国际法部门的工
作(请参阅“国际化”一栏)

他的经历:
他先在巴黎法学院和政治学研究所学习(法学学士学位和私人经济学学位,1969年),然后在
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度过三年(1973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)。他于1973年加入巴
黎律师公会,并于1975年加入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公会。他从1977年开始为他的美国母校就重要
遗赠和捐赠提供法律咨询,并就此介入法国税务部门和法国博物馆总局的调查。
1978年,作为国际性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之一,他与合伙人迅速成为巴黎市场上最早代表日本
企业在法国投资的律师之一。作为日本专家,他从1983年开始定期代表客户前往日本,并主持
了许多由法国国家区域发展署(AFII)和日本对外贸易组织(JETRO)赞助的研讨会,这些研讨
会在法国和日本举行。他曾在圣地亚哥大学、圣塔克拉拉大学以及法国律师学院任教(英语法
律课程)。

他所加入的组织:
他是法国驻日本工商会和日本驻法国工商会的积极会员。他还是以下专业协会的会员
:Eurolegal、IABA(伯克利法学院校友会)、Inter-Pacific Bar Association和IAJLJ(以色列)。

他的专著:
除了与合作伙伴一起在1983年、1986年、1990年和1997年参加由法国国家区域发展署(AFII)
和日本对外贸易组织(JETRO)在日本举办的研讨会外,艾梅•曼德拉还是以下出版物的作者:
– 《企业面对经济困境》(法国日本商工会,1994年4月20日)
-《日本管理层地位》(《国际商业法》中,Dalloz出版社 – 巴黎上诉法院律师公会,1994
年)
– 《在法国开展业务》(法美商会,旧金山,1994年9月29日)
– 《保护日本公司在法国和欧洲的商标》(DATAR日本通讯,第92期,2000年3月-5月